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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定期更新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小微 2024月06月04日 79629 次浏览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旭    

6月4日,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定期更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的权限和程序,依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法治化是与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匹配的。“法治经济需要让每一位公民的信用有记录,这种信用不仅是一套数据,一套评价体系,更要成为一套法律的体系。”

 

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行动计划》提出,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定期更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推动已有设立依据的领域出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强化名单信息共享,提高名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的权限和程序,依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行动计划》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关于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目标、任务和制度框架。

《行动计划》要求,推动解决重复赋码、一码多赋等重错码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的赋码权责,完善赋码部门与国家代码中心的数据共享与校核机制。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更新代码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信用立法迈出的重要一步。  

2023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其中,社会信用建设法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项目类别。

2023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时表示,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加快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强化政府制定标准管理,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简而言之一句话,就是明确规矩讲清楚什么事情能干、什么事情不能干。

张燕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就着力于把社会信用制度建立起来,在此过程中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比如信用取决于数据,各方面的数据是否准确、各方面数据汇总到一块能否得出一个客观的评价结果等,相关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地方平台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

《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整合后的平台应当具有唯一名称、唯一运营主体。将地方平台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完善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

《行动计划》提出,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加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进一步优化信用数据治理和数据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信用信息质量,形成高质量信用数据资源库。持续升级“信用中国”网站功能,发挥集中公示各类信用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提升信用报告查询使用体验。

日前,国办印发了《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所有地方平台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

今年4月11日,李春临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一些地方建有多个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导致信息重复归集,银行机构多头对接,经营主体多头注册,增加了金融机构和经营主体负担,也降低了金融服务质效。

张燕生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不同国家之间的信用体系是不同的。中国强调按照一个评价体系来做,相当于所有数据汇总以后,得出一个客观中性的评价结果。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